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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法院“三个强化”保结案工作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4-01-07 15:33:22
本网讯(田源 潘建丽) 山东菏泽全市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召开后,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院及时召开庭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市法院会议精神,对审判执行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查找差距与不足,提出“三个强化”,确保全院均衡结案工作良性发展: 强化审判管理措施,把握均衡结案的关键环节。严把立案关、审判关,杜绝人为控制立案、拖延立案的现象发生,坚决防止“年底少立案”、“先结案后立案”等不正常现象,以“入口”的均衡保证“出口”的均衡;充分发挥院、庭领导、审判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职能作用,减少积案存在,杜绝瑕疵案件产生;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各审判环节的动态监控和反馈,有效地促进审判质量稳步提高。 强化考核通报制度,使均衡结案工作公开透明。坚持审判业务庭室及审执人员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把每位法官、每个审判庭审理案件的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排名,并按月通报;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在每个季度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的基础上,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倾向性问题,实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加强法官业绩档案建设,将审判指标完成情况纳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考评的公平性和公信力,激励干警均衡、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统筹管理,使均衡结案成为常态化工作。加强调研,总结归纳案件多发和少发季节,结合法定假期等情况合理安排全院工作。如在农忙时节,受理案件相对较少,统筹安排调研、会议、培训等工作;在受理案件相对集中的季节,则集中精力全力办案;同时,对涉及土地承包、工资拖欠款纠纷等案件直接关系到民计民生和社会稳定,认真制定应对方案,考虑到各种影响办案的客观因素,统筹安排办案计划,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全年审判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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