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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穿假制服冒充运管员拦截超载车敛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5-10-22 11:17:13
本网讯(周军 黄斌) 为快速“致富”,男子穿上假制服冒充交通运输部门稽查员,拦截超载车辆进行处罚。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构成犯罪锒铛入狱。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封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陈锋找到了叶某亮、叶某水、陈某三人,以带他们赚钱为由,提出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临时工的名义,请他们三人帮他对公路上来往的超载货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并答应给他们每人每天200元的报酬。在被告人陈封的操作下,其购买了四套假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制服、背心、大檐帽,然后通过路边办假证的小广告制作了上饶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道路稽查员“徐某”、“韩某”和弋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科员“吕某”、“刘某”的执法证件、票据及处罚标准。 2014年1月份,由被告人陈封冒充道路稽查员“徐某”,陈冬冒充道路稽查员“韩某”,叶红亮冒充交弋阳县通运输管理局的科员“吕某”,叶长水冒充科员“刘某”。被告人陈封租用叶某亮的五菱面包车,在车牌前后位置贴上“交通巡查”标志,然后在弋阳县曹溪公路一带对超载的货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其中陈锋、叶某亮、叶某水各参加了4天,陈某参加了2天,总共非法获利2200元左右。 2014年3月上中旬,被告人陈锋再次伙同叶某亮、叶某水冒充上饶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和弋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弋漆公路和上德公路对超载的货车驾驶员进行处罚,非法获利800元左右。 2014年3月22日至25日,被告人陈封再次伙同叶某亮、叶某水、陈某四人,又采取类似手段在上德公路横峰青板徐村段、西坑路口段对过往超载的货车驾驶员进行处罚,非法获利3600余元。 2014年3月30日11时许,弋阳县公安局漆工派出所民警在执勤巡逻时发现被告人陈封等人形迹可疑,在口头传唤到案后,被告人陈封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另查明,被告人陈封于2015年9月28日退缴违法所得6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封伙同他人多次冒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对公路上的超载货车司机进行罚款(一次未遂),共计获利66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陈封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封具有悔罪表现,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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