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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工商局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8-04 11:32:41


    本网讯(王岩 袁晓芳)  近日,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大维有期徒刑十个月。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泰来县农民吴大维却不悟正道,打起了诈骗的歪主意,身着工商局制服,手拿营业执照,冒充工商局工作人员先后在泰来县一鸣工艺品商店、丰臣汽车非金属修复总汇、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某家属楼下自行车修理棚、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招摇撞骗4起,骗取人民币2 795 元。被告人吴大维到案后,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招摇撞骗罪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大维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泰来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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