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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三举措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5 17:08:02
本网讯(刘翠萍)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始终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既有力地维护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又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很好地发挥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今年来,山阳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4件,行政执行案件2件,共审结13件,其中行政首长出庭10件,结案10件,出庭率100%。 一是着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积极推行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向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发出加强社保费征缴力度的司法建议,督促其规范管理,依法履职。 二是积极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确认,有力地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快立、快审非诉行政审查案件,有力地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 三是强化行政协调和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环境。同时,针对行政诉讼协调难度大、服判息诉难等情况,积极引进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和解、协调等“柔性手段”,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不稳定因素。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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