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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未生儿子被丈夫赶出家门后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10-14 14:22:48


    本网讯(杨帆 陆金发)  结婚20年,因妻子“生不出儿子”,丈夫便在外头找“小三”,又以不抚养他的父母且虐待父母为由,将妻子赶出家门。无奈之下,妻子选择了离婚,日前,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离婚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原告卢某与丈夫均是来宾市兴宾区人,1994年1月两人自由恋爱后便同居生活,同居期间两人感情较好,婚后先后育有两个女儿。2006年,夫妻与老人分家,丈夫一直认为卢某对公婆不好,又因卢某没有生育男孩,丈夫对其更加不满,双方经常为此争吵。2015年3月,夫妻俩再次因卢某无法生育儿子之事发生争执,矛盾升级,丈夫遂狠心将卢某赶出了家。

    2015年7月6日,卢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与丈夫离婚。2015年8月20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卢某称丈夫因其没有生男孩而有意疏远其,甚至到外面找“小三”,长期不顾家。丈夫辩称,卢某所讲的都不是事实,是卢某不赡养父母,还虐待父母才导致两人分居。

    法院审理后认为,现夫妻二人虽分居时间不长,但夫妻二人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婚姻形同虚设,夫妻关系有名无实,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被告同意离婚,应认定王某与丈夫感情已彻底破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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