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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将调整法官队伍结构引入政府雇员制
作者:余恒平 方茜 发布时间:2015-10-12 09:07:54
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深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专题调研法官助理改革试点工作,指出调整法官队伍结构需引入政府雇员制。 保亭县法院院长吴党恩介绍了保亭法院司改情况。吴党恩说,7月份法官助理试点改革以来,受理各类案件245宗,其中,法官助理参加审理(在裁判文书上署名)的案件178宗,占72.6%;法官助理坐上审判台参与审理的案件95宗,占38.7%;法官助理初拟法律文书的案件152宗,占62%;法官助理独立主持庭前调解案件32宗,占13%。立案庭、执行局的法官助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助理可独立进行查封、查询和冻结等工作,极大提高了主审法官的结案效率。同时,因17名法官助理中约有8名助理兼任书记员,还不能完全发挥其作为法官助理的独立优势。 董治良表示,目前,保亭县法院试行法官助理角色定位的改革试点,陵水县法院试行书记员、速录员职责分离试点,都是党委、政府支持的结果。全面实现分类管理的结构要求,按现有政法专编无法满足,只能对业务所需的书记员、速录员实行职责分离,法庭保安、后勤服务管理推向社会,通过实事求是地测算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这也是省委六届八次全会的要求,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董治良认为,改革没有先例可循,应允许试对和试错并存。只要我们坚持以四中全会精神和“司改”两个“方案”要求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改革,我们有信心通过“司改”试点,构建全新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让人民群众在“司改”实践中感受改革的效果,促进法治中国、法治海南的建设。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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