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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法院多方调解凝合力 平息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5-09-21 14:40:09
图为调解现场 本网讯(韦素娜 覃高群) 9月18日,广西大化县人民法院民庭干警在黄月流副院长的带领下利用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大化县贡川乡府与贡川乡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建房子阻碍道路出行的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早在1965年以前,大化县贡川乡贡川村速主屯便有一条约1.7米宽的通道经过被告覃某恒房屋边,以通往内屯。2007年,覃某恒未经过速主屯任何人的同意便擅自封堵该通道建造砂纸厂,这给速主屯全体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村民多次要求覃某恒回复通道原状,并请贡川乡司法所以及贡川派出所多次调解,要求其排出妨碍。但覃某恒仍然视之不理,2015年元月,贡川乡贡川村速主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大化县法院在受理该案后,还未作出最后的判决。9月18日中午,大化法院民庭接到贡川乡派出所的电话,称贡川村速主屯村民强行要求覃某恒将其房屋拆下,双方矛盾一触即发,希望处理该案的法院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解。在接到电话后,副院长黄月流与民庭干警们顾不上吃午饭,便驱车赶往现场。在现场,原告速主屯村民与被告覃某恒都集结了二三十人,双方争吵不休,村民还拉起白横幅,互不退让,场面混乱,甚至准备动用武力解决。 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黄月流与干警们开始了针对性的调解工作,并邀请贡川乡人大主席一同参与调解。在贡川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法院干警顺利将双方进行分开调解。黄月流与乡人大主席首先对覃某恒单独谈话,通过乡土风情习惯、邻里关系和睦、讲道理、摆事实的角度来对覃某恒进行了劝说,随后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速主屯村民代表进行劝解和引导,希望双方都能够耐心等待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最终速主屯村民同意把横幅撤走,双方一致赞同等待法院的最后判决,一场突发的群体纠纷得以平息。 此次采取联动调解机制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是大化县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一帧剪影,真正做到了司法机关减负、基层调解组织立威、当事人得益三者的统一,使纠纷解决机关和当事人实现了共赢。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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