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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法院积极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5-09-09 09:50:19
本网讯(鄢澧舫 李斌) 近日来,湖南临澧县法院连续公开宣判了两起滥伐林木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另一案被告人王某、张某因超出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而获刑。 据悉,这是临澧县人民法院近两年来根据全县生态环境现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和主导性,创新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模式,打好司法服务“组合拳”,为该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一个缩影。 该院针对生态环境案件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的特点,积极整合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力量,成立环境资源保护专门合议庭,对涉及生态资源环境的各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打击破坏资源、生态环境犯罪的力度,震慑犯罪,遏制破坏资源、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适时开展法制宣传,以案释法,努力增强公民对生态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对破坏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为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正能量当好坚强后盾。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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