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剑琪) “有了这张廉政监督卡,我们打官司更放心了,有什么意见都可以写在上面,严格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做到不偏不倚办案,真正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我们乐意担当好这份监督职责……”这是7月27日,当事人叶某来立案时对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畅通当事人监督渠道的做法拍手称赞。
为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转变监督理念,畅通当事人监督渠道,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在全院实行一案一廉政监督卡制度,在立案时将监督卡随同法律文书一起发送给诉讼当事人,以“随案走”的方式,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各个环节,以一案一表的方法,由当事人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及新疆高院、喀什中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监督卡上注明了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邮箱,方便当事人的投诉。结案后由当事人将监督卡交到审理部门,由审理部门领导或兼职廉政监察员审核签名后再将卡转到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最后将确认没有问题的监督卡随案一起归档。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当事人举报后,将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对反映属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的落实。
截至目前,已由当事人填写了1549余份廉政监督卡,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全院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提高,上诉发改率和信访率明显下降,为规范法官办案筑牢了廉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