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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法院巡回法庭开进村委
发布时间:2015-09-02 11:23:47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王权力 陈缓一) “从小到大我还是头一回看到在村头开庭。”“以前还以为法院审判都是坐堂办案,现在看到法庭就开在家门口,让大家也可以顺便学学法,真好!”8月31日上午,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巡回法庭在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镇长龙村委现场开庭审理一起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当天上午,八步区法院巡回法庭干警一行四人驱车来到长龙村,在该村委会经过简单布置,一个简单而不失严肃的巡回法庭庭审现场很快就呈现在村民眼前。前来观看的村民群众对眼前的庭审现场充满了好奇,议论纷纷,不一会儿将法庭围得水泄不通。 上午9点10分,审判长手起槌落,正式开庭,审理一起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原告陈某房、何某梅两位老人均已年逾古稀,两位老人生育有一儿四女。2002年,两位老人的亲生儿子病亡后,两位老人与被告陈某升(原名罗某升,1970年10月12日生)达成协议,两位老人接养陈某升做儿子,双方订立一份《接养子分家析产协议》,约定两老人分一半的田地和一栋平房给被告陈某升,陈某升认两老人做父母,并改名姓陈,为两老人养老送终。协议签订后,被告陈某升及其妻子、儿女一家到两老人家一起生活,还将户口迁到两老人家名下,并改名换姓,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然近年来,双方因琐事积累矛盾,2015年7月15日,两位老人作为原告向贺州市八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收养” 关系。 八步区法院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两位老人行动不便,案件属于家庭矛盾有调解的基础,在村里开庭既可以向村民普法,也可听听村民对此案的看法,于是,决定将法庭搬到原告两位老人家门口的村委进行开庭。 庭审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对案情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充分辩论。在庭审即将结束时,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试图缓和矛盾。然而,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分歧太大,无法当庭达成调解。 八步区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为民司法的宗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对一些具有特殊性、代表性的案件启用巡回开庭模式,将法庭开进农家村头,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让老百姓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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