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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5-08-26 15:24:53
本网讯(王书林 傅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及时反馈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院关于对2015年自治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的答复,受到自治区人大、政协以及代表、委员的好评。 2015年自治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新疆高院工作报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新疆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要求,对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仔细整理归纳,按照职责分工,分送相关部门,限期落实;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经跟踪办理、集中梳理,分别对10大项46条具体问题做出了翔实答复。 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认真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加以整改。代表、委员提出,有些法院年底考核前突击办案,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影响案件质量。新疆高院审管办着手对2014年全区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在运行中产生的问题,向全区各分院、中院征求意见,4月底已制定下发《全区分院、中院审判执行工作考核方案》和《2015年全区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修改意见》,规定了立案变更率和均衡结案率,要求在全年工作中每月都要抓紧办案、每月结案水平相当,遏制年初懈怠办案和年底突击结案。在2015年的考核中,将反映公正与效果的指标权重加大,从根本上解决追求高数据,影响正常工作,违背司法为民的行为。 就代表、委员提出的“法院人才流失造成法官短缺,建议设法解决”;“新疆多民族多语种,双语审判任务重,翻译力量严重不足,建议加强”,以及“应加大对少数民族法官的培训力度”等法院队伍建设问题,新疆高院党组责成院政治部认真调研分析,立足新疆实际,加强顶层设计。针对基层法官短缺问题,继续加大面向社会公开和定向招录力度,采取选派、轮流挂职等办法,派往基层法院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法院法官短缺、断层问题。 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公正廉洁办案建议,新疆高院正根据“四五”改革纲要,继续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设,加强对合议庭和承办法官权力行使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构建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机制,保证合议庭成员和独任法官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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