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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代院长木太力甫在和田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5-08-11 14:07:08


木太力甫代院长看望洛浦县法院杭桂乡人民法庭干警。

    本网讯(王海琴)  8月4日至7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前往和田地区两级法院调研。

    4日上午抵达和田市后,木太力甫·吾布力一行便马不停蹄地驱车2个多小时来皮山县法院、木吉镇人民法庭慰问调研。木院长详细了解了皮山县法院的受灾情况,实在查看了办公大楼、人民法庭,了解干警的工作生活情况,并传达了自治区高院党组对灾区法院的亲切慰问。座谈中,木院长称赞皮山县法院干警在地震灾害后经受住了考验,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坚定信念,克服困难,搭建起“帐篷法庭”,有序开展审判工作,反映了皮山县法院干警的担当精神和凝聚力。法院干警在自身受灾的情况下,自发组成志愿小分队,参与抗震救灾物品的搬运发放工作,积极为受灾群众捐款,充分体现了法院干警的奉献精神。他希望皮山法院全体干警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在随后的几天里,木太力甫·吾布力风尘仆仆先后到墨玉县法院、策勒县法院、洛浦县法院、兵团十四师中级法院,以及墨玉县法院奎牙乡人民法庭、策勒县法院达玛沟人民法庭和固拉合玛镇人民法庭、洛浦县法院杭桂乡人民法庭调研,召开由法院领导、一线法官、乡镇村基层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参加的10场座谈会,全面了解基层审判执行工作和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有关情况。

    在听取了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工作情况汇报后,木太力甫代院长指出,人民法庭一定要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善于做群众工作,要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

    每到一处,木院长都了解法院“去极端化”工作情况。对墨玉县法院开展家族讲堂和返乡回村宣讲活动、根据各乡镇维稳特点有针对性地召开公判大会,以案说法,宣讲法律,教育群众,创造性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以及洛浦县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向学生讲解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从娃娃抓起,教育他们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热爱科学,热爱祖国等作法给予了肯定。他要求这些法院要梳理总结工作经验,让更多的法院学习借鉴。木院长强调,在“去极端化”问题上,法院干警尤其是少数民族干警,始终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特别是在错误思想和认识面前要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坚持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反对什么,一定要十分明确。

    在看望高级法院“访惠聚”住村工作组、了解驻村工作组工作情况后,木院长对住村工作队提出要求:要紧紧围绕“访惠聚”和“去极端化”工作任务,以宣传发动教育群众为基础,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法院工作优势,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教育,增强村民的遵法守法意识和观念,从思想上进行教育转化。

    8月7日下午,在和田地区中院召开的中院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木太力甫代院长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服务大局,为全区长治久安提供司法保障。要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处理好社会稳定和审判工作的关系,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好、运用好成功经验,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司法能力,力争取得最佳办案效果。

    二是要认真学习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地州市主要领导干部会议、教育教师工作会议、宗教人士座谈会、斋月期间稳定工作视频会议和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按张春贤书记的要求提升三种能力,即提升反恐维稳实战能力,保障“追得上、打得赢”;提升执法司法能力,保证“说得过、判得明”;提升学习理解执行能力,解决好“本领恐慌”的问题。法院干警要把讲话精神学深悟透,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学习,提高法律适用和政策理论水平,使我们的能力适应“说得过、判得明”的审判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的 “本领恐慌”问题。

    三是要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第一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对照张春贤书记提出的做具有新疆特色的政法好干部的要求,认真做好理论学习、对照检查、建章立制和整改落实各个环节工作,引导各族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将“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使我区法院系统的“三严三实”教育更有针对性,使“六难三案”问题得到切实纠正,使司法作风得到切实好转。第二要努力提高干警政治觉悟。要教育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在法院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忠诚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干警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踏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第三要加快双语法官培养工作,在加强民族团结上下功夫。要把培养双语法官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不同民族干警之间的语言互学、结对子共进步和双语法官培养作为新疆法院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载体,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丰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内涵,力争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熟悉民族宗教政策、数量比较充足、能够满足全区审判工作需要的双语法官队伍,同时将法院系统打造成为自治区的民族团结标兵。

    四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3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级法院各个阶段的工作要及时向高级人民法院和当地政法委请示,向地方人大机关报告,要与地方组织、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具体工作方案的顺利出台和实施。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定必胜信心,扎实做好各族干警的思想工作,调动他们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主体作用,确保司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五是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要以《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人民法院信息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大平台、六个系统”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要充分认识顶层设计在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辖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融入到“天平工程”之中,融入到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切实做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绝不能各自为政、自建体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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