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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失信黑名单显威力促“老赖”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5-08-26 15:56:14
图为申请人领取执行款 本网讯(徐文娟 端木叶婷) 8月24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张法官接到一个电话,“法官同志,我今天就来还钱,麻烦你们赶紧把我老公的名字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现在家里急着贷款,银行却不受理无法办理贷款业务,我现在愿意把欠款还完……”这是张法官手里又一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官将其从失信被执行名单库上屏蔽。 2013年,被执行人陈某东以月租金一万元租赁申请人陈某涛的打桩机后迟迟不交付租金,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东支付欠款一万八千元。案件经过一审、再审判决生效后,陈某涛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2015年7月15日,申请人陈某涛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陈某东一直无法取得联系,执行法官依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但均未查到有财产可供执行。为了尽快找到被执行人陈某东,执行法官将该案的被执行人陈某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8月中旬,陈某东妻子丁女士因为生意需要,亟需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却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丈夫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能享受贷款,拒绝为其办理手续。无奈之下,丁女士只得和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丈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来。法院告知丁女士,只有完全履行义务才能将其从限制高消费人名单中去除。 8月24日一早,被执行人陈某东一次性将所欠款项和执行费用共计18250元全部交至荥阳法院。履行义务后,荥阳法院对陈先生被执行人失信信息进行了屏蔽。25日下午,申请人陈某涛到法院领走全部执行款。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彻底执结。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荥阳法院根据规定要求,先后将符合条件的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系统,对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此举也让失信人明白,执行效力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灭失,失信行为将影响着自己的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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