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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审监庭副庭长姜伟一行到新疆高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5-07-31 14:21:47


    本网讯(兰宁)  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姜伟一行5人,就“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及办理跨地区案件”司法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到新疆高院进行了调研座谈。座谈会由新疆高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杜建锡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涛,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张永江,新疆高院政治部、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领导及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有关院领导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新疆高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周志豪同志代表新疆高院向最高院姜伟副庭长一行报告了该区跨行政区划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详细介绍了新疆高院在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方面的积极探索。

    为稳步推进此项工作,自2014年起新疆高院就开始深入调研,仔细分析审判活动中“主客场”问题表象、干扰因素、干扰途径,科学测算铁路运输法院办案潜力及发展瓶颈,并加大对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业务人才培养、财力扶持、政策倾斜,逐步扩大铁路运输法院收案范围。目前已取得一定进展。

    姜伟对新疆高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真询问了新疆两级铁路运输法院的有关情况,介绍了内地省市在跨行政区划法院方面的大胆尝试,并就该区下一步工作推进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坚定信心,努力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排除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此,新疆高院要提高思想认识,紧抓机遇,加强与内地法院的学习交流,注重总结提炼经验,根据新疆实际不断完善跨地区办案机制;二是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当前新疆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立及跨地区办案司法改革工作正有序进行,面对前行中的困难,新疆高院一定要加大指导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同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法官业务培训,努力适应司法改革对法院工作及法官综合素养带来的严峻挑战。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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