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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陇法庭以实际案例生动阐释“双语”庭审
发布时间:2015-08-21 16:43:37
图为庭长覃韵宏接受南宁电视台《政法在线》栏目记者采访 本网讯(刘婷章) 8月20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思陇人民法庭“双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黄某诉被告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中法官使用普通话与思陇本地土话的语言转换顺利进行庭审,得到了在场多家新闻媒体和当事人高度赞扬。 据悉,南宁市委政法委于8月中下旬组织法制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政法在线》栏目等多家媒体开展“服务两会一节走基层、看政法”活动。思陇人民法庭实践司法为民,积极学习本土语言并实际运用到审判工作中的工作事迹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及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于庭审当日组织记者团8人来到法庭审判庭现场观摩了该庭实际运用当地土语审理案件的生动场面。 庭审前,为了更方便庭审的开展,该庭还特地邀请了当地会说土语,在政府工作的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庭审。庭审中,主办法官按照民事案件庭审流程用普通话和当地土语流利转换开展审判工作,一字一句地用普通话叙述,然后又一字一句地翻译给原被告双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听。在场的人员听得入了迷,纷纷表示双语庭审相当精彩,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但是感受到了有条不紊的庭审过程及良好的庭审氛围。 庭审结束后,思陇法庭召开了“双语”审判工作座谈会,对该案的审判进行了点评。在场领导及媒体工作人员对该庭的便民利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韦继宁同志表示该院历来高度重视司法便民工作,在思陇、黎塘、武陵三个人民法庭均开展了“双语”审判,要求法庭干警积极学习本地土语以方便群众诉讼。思陇人民法庭自2012年恢复重建以来更是积极探索双语审判并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今年5月12日,该项工作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的充分肯定和在全区各级法院推广学习的批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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