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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关爱老人诉讼活动受褒奖
发布时间:2015-08-21 11:48:32
本网讯(张江枢 杨冉) “不但教我们法律知识,还耐心细致地排解我们的困难,真是人民的法官。”说起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家住龙伏乡库湾村的张大爷竖起了大拇指。 张大爷与王大妈相邻而居,两家人本来关系很好,由于家门前的一个大树使两人心生间隙。王大妈认为张大爷家的大树挡住了他们家的光线,而且一到夏天,特别招蚊子,于是要求把大树铲去。张大爷则认为树是他们家的,砍与不砍是他的自由,于是坚决不让铲树。两人僵持不少,经常为了这事吵架,今年还闹到了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人年龄偏大,而且是相邻而居几十年的老朋友,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为了不破坏两家人的感情,决定到现场调解了案件。经过几天的调解,张大爷终于同意将树移栽,两人的邻里之情得到缝补。 今年以来,四川省营山法院在审理涉老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涉老案件多是邻里纠纷、子女赡养纠纷等案件,为了维护邻里关系,家庭和谐,该院要求法官处理案件时,加强诉前调解,在化解当事人怨气上下功夫,寓情于理,情理交融,想方设法说服当事人放平心态,畅开心门,加强沟通,相互体谅,使矛盾得到得到有效化解。同时,根据案情需要,邀请社区、村社等组织协同调解,摸清矛盾根源,采取以情感人、以法教化的调解方法,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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