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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充他人“女朋友”电话诈骗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8-20 09:51:14


    本网讯(曹友喜 蔡吉峰)  本来是帮他人介绍女朋友,后来自己冒充他人的“女朋友”,虚构各种理由让对方汇钱进行诈骗。2015年8月20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被告人吴丽将其朋友叶某介绍给吴某某做女朋友。一段时间后,叶某与吴某某不再联系,后被告人发现叶某借用其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卡仍可以使用,遂补办出手机卡,以叶某的名义和吴某某保持联系。2014年年底,被告人以叶某的名义,虚构家中有事、治病需用钱等理由,向吴某某要钱,并要求吴某某将钱汇至其提供的银行卡内,共计55200元。案发后,被告人吴丽家人将款退给吴某某,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吴丽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全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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