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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小窗口”推动爱民诉讼“大发展”
发布时间:2015-08-20 13:42:46
本网讯(潘晶晶) 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着力在“为民、便民、利民、爱民”诉讼服务上下狠功夫,推出“四式服务”,以高效、便捷、优质的诉讼服务推动“爱民诉讼”大发展。 便民诉讼“一站式”。虎林法院以“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细致、周到诉讼服务”为宗旨,以“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诉讼服务”为目标,不断升级和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将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立案登记区、自助服务区、信访接待区和休息等待区等四个主要功能分区,设立诉讼引导、登记立案、诉讼费缴纳、材料收转、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意见建议等功能;设立电子大屏幕循环播放诉讼须知等诉讼常识,设立案件查询机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设立书写台、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方便诉讼群众书写、打印诉讼相关材料,编写诉讼指南,设立诉讼常识宣传架以方便来访群众翻阅,了解诉讼知识;配备电话、饮水机、老花镜、急救箱等多项便民服务设施。实现当事人可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办理除开庭审理以外的所有业务的便民目标。 利民诉讼“导诊式”。在安检导诉处安排三名干警专职负责安全检查和导诉服务工作,根据来访群众需求和当事人诉讼需求,及时引导来访群众和当事人前往各诉讼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安检干警严格安检秩序,导诉员认真细致地为诉讼经验不足、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进行耐心全面的诉讼指导和立案咨询。 为民诉讼“菜单式”。虎林法院严格遵守上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实行登记立案;对不符合诉讼条件的,对照“诉讼菜单”,一次性书面告知其补齐诉讼所需材料并限期补正,并提供起诉状、答辩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等常见诉讼材料式样。对未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经验不足的当事人由导诉员予以指导;对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由立案人员做好立案笔录,允许其口头立案。 亲民诉讼“直通式”。虎林法院建立健全信访接待机制,推行每日院领导接访,每个月的第二周、第三周的星期三由院长带领各副院长、庭长集体接访制度。当面倾听信访群众诉求,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确定处理期限,及时转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与此同时,畅通举报、监督渠道,设立院长信箱、举报信箱、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田间地头、市场调查问卷活动,以信访亲民零距离的工作方式解决信访难问题。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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