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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贴近老百姓的地方去
——龙圩法院巡回诉讼服务工作组调解工作纪实
作者:易宽泓 黄彬彬   发布时间:2015-08-19 15:39:58


    最近,广西梧州市龙圩区的百姓最近茶余饭后都在谈论几件新鲜事,“你知道吗?昨晚我看到龙圩法院的法官到隔壁老李家。大晚上的法官还来送文书,我还是头一次见。”“张大姐两口子闹离婚,一个电话,人家法官亲自到她家里帮着调解,连家门都不出,事情就解决了,现在人家又和好了。”他们谈论的主角,正是龙圩区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成立的巡回诉讼服务工作组。巡回诉讼服务工作组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受到辖区内老百姓的交口称赞:“这就是我们老百姓家门口的法院!”

    合力畅通送达路  法官释法“零距离”

    7月28日晚上七点多,龙圩镇家家户户的窗户不知不觉都亮了起来,而龙圩法院巡回诉讼服务工作组的成员却还穿梭在龙圩镇林林总总的楼房之间,抓紧时间送达。遇到不理解的当事人,他们吃了不少闭门羹。

    “这不关我的事,又不是告我,材料我不会签,你们快走,我还有事做。”

    “这个我也帮不上忙,我又不懂法律,签了对他没好处。”

    “你们也不容易,就冲法官你的这份苦心,我替他收了。我要好好劝劝我的儿子,让他别躲了,到时候准时出庭。”

    这是潘群清法官三顾离婚案被告李某家中,面对法官的送达请求,他的老父亲的不同反应。原来李某与妻子王某结婚八年,李某好赌成性,欠下一堆外债,且屡教不改,夫妻两人经常为此争吵,于是妻子王某向龙圩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李某因为躲避债务,常年在外打工,不敢回家,法官用尽办法也联系不上他。在李某的家中,面对法官的到来,其老父亲出于家丑不可外扬和包庇自己儿子的心理一开始十分抗拒,不愿透露任何关于自己儿子的消息。法官们从法律和人情的层面耐心地为老人解开了签字就是认可对方意见,就会对自己儿子不利的疑惑,从为李某着想的角度出发,法官们希望李某能积极应诉,改正自己的缺点。法官们的这一番努力,最终赢得了老人的信任与理解。

    有些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对送达不理解,认为签字就是认可对方意见,就会对自己不利等,因而拒绝签字。面对当事人的抗拒、反感的情绪,法官不仅仅追求把文书送达的效果,而且非常注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明文书送达的法律意义及不签收照样产生相应法律效力等情况。同时,在日常送达工作中探索建立联络员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司法所人员、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各方力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合力畅通送达之路。

    干警黄逸成曾经负责给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被告送起诉书。当他到达当事人所在村口后,向路边一位村民打听当事人住址,这位村民说:“不知道”,然后就转身离开了。黄逸成及时找到了村支部书记,在他的带领下来到被告家中。结果,黄逸成竟发现,被告正是他在村口问路的村民。在村支书的劝说下,黄逸成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诉讼文书,教育了当事人。

    由于常年奔波在乡间公路,跋涉在田间地头,与并不熟识的原告被告们打交道,单靠法院一方力量往往事倍功半。而紧紧依靠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司法所人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联络员等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他们联系人民群众密切、熟悉社情民意、与当事人容易沟通等优势,实现“强强联合”,更有利于畅通民意的表达,缓和矛盾,为案件的审理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为此,龙圩区法院巡回诉讼服务工作组在各乡镇社区都建立了自己的联络员。每当有送达任务时,法官都会与他们提前沟通,及时掌握当事人信息,达到事半功倍的送达效果。

    “有些当事人对送达工作不理解,刻意回避送达人员,我们通过与社区、村干部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络关系,达到很好的送达效果。”干警黄逸成说。

    快速调解见效快 司法服务全覆盖

    “谢谢法官,我以后就不用跑来跑去,可以专心干活了。”7月20日上午,龙圩区法院巡回诉讼服务工作组在龙圩镇政府一临时调解室快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后当事人李某感激地说道。当接过法官递来的新鲜滚烫“出炉”的调解协议书,李某因路途遥远而略显疲惫的脸庞终于绽放了笑容。

    原来,被告李某于2014年2月17日与梧州市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广信大厦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被告以344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向原告购买原告开发的位于苍梧县广信大厦的一套85.81平方米的商品房。在协议当天,被告支付了30000元定金给原告,按协议约定被告应于10日内与原告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李某逾期未与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致使原告无法将该套商品房及时进行出售,原告遂将李某诉至龙圩法院,请求解除协议,以便将被告原订购的商品房及时出售。

    当事人李某家住边远山区,路途遥远,到龙圩区法院很不方便,加上又是农忙时节,实在是分身乏术。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巡回工作组法官潘群清与承办法官民一庭的卢笙取得联系,希望为当事人开展快速调解。于是二人就近在龙圩镇政府借了个办公室作的调解室进行调解。潘群清认真细致地了解了案情,就双方的利益纠纷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解除了购房协议,潘法官当场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当即签字生效。从文书送达到调解结案,仅不到两个小时就完成了。法官的高效服务,让事情很快得到解决,省去了李某再来回奔波的麻烦。

    搭建与民沟通信息台 无缝对接化纠纷

    “有没有什么纠纷没有解决”、“最近碰上什么难题了没有”,下午五点多临近下班,潘群清法官照例又来到了龙圩镇城东社区,还没落座就迫不及待地问起了 工作。

    “还真有点问题得跟您请教请教。”早已熟悉了潘群清法官工作风格的司法所同志也不客气,拿出本子一条条地向她咨询起来。

    家住龙圩镇的张某与陈某因土地发生争吵,进而互殴,陈某被张某打伤花去医药费7000元。居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当地派出所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说服、劝解等方式仍未化解此纠纷。那天,刚好潘群清法官巡回到了城东社区司法调解室,了解情况后,她顾不上下班时间已到,与社区主任、司法所所长马不停蹄地走访双方当事人的左邻右舍,了解情况。最后通过当事人的家属一起做工作,教育双方当事人对土地权属有争议应该通过有关司法程序解决,拳头并不能解决问题。潘群清还耐心劝说他们,作为农民赚钱都不容易,既然是同村的老乡又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诚相待。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由最初的强烈对抗转变为互相认错,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一起激烈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诉讼服务巡回工作组成立以来, 潘群清法官每天不停穿梭在龙圩区的大街小巷,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百余次,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达27件,由潘群清法官直接参与的纠纷调解也有19件,调解成功率接近9成。 

    龙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说,设立巡回诉讼服务工作组,就是要通过巡回审判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它既是诉讼与非诉纠纷的对接机制,又是社会矛盾的预警机制。巡回诉讼服务制度不同于巡回法庭制度,其核心理念在于为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之间搭建稳固的桥梁,为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一座信息交流的平台。”

    “我们多辛苦一点,群众就方便就多一点”,作为一名专职巡回法官,潘群清法官由衷地感到,司法只有贴近民生,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法官要心怀对公正司法的坚定信仰、要心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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