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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官跨县为老人提供诉讼服务
发布时间:2015-08-20 11:39:23


图为法官正在指导李大爷书写起诉状。

    本网讯(梁东壁 晏燕霞)  8月14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隆安县屏山乡李大爷寄来的一封信。李大爷以信件的格式对一赔偿纠纷提起诉讼,但没有起诉状,也没有相应的证据材料,不符合立案条件。

  为了方便老人诉讼,8月18日,该院立案庭法官驱车到隆安县屏山乡李大爷家,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指导李大爷书写起诉状,告知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补正清楚后再寄到立案庭,法院将依法尽快处理。法官上门为老人提供诉讼服务,受到当地群众赞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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