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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在心 群众至上
――山东高唐法院赵寨子法庭司法为民纪事
作者:王希玉 宋绍忠   发布时间:2015-08-19 13:38:00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赵寨子法庭位于“中国平板量具之乡”赵寨子镇,辖赵寨子镇和清平镇,辖区共有105个行政村,人口7.2万人。该法庭自2011年4月份成立以来,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己任,以建一流法庭、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抓一流服务为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5年来,该法庭每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00余件,在法定期间内结案率达100%,所办案件无一改判发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无一上访、信访案件的发生,没有发生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缠诉案件,辖区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先后荣获县市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

    贴心为民:不计事大事小

    2015年6月5日,当80岁的刘少兰老人从赵寨子法庭的法官手中接过294.28元医疗费后感动地热泪盈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感谢你们法官跑这么远的路给我送来救命钱”。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刘老太老伴早年去世,生有两个儿子,长子赵云,次子赵雨。长子对刘老太尚可,刘老太也一直随长子生活,而次子赵雨对刘老太不管不问。2012年1月30日,刘老太一纸诉状将次子赵雨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两个儿子每年给刘老太生活费1200元、麦子300斤、玉米100斤。如果刘老太有病,所花医疗费由两个儿子平均承担。该案调解结案后,刘老太的两个儿子都能按调解书执行。今年2月份,刘老太得了一场病,除去农合报销的费用外,花去588.56元。因次子拒不给付医疗费,刘老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赵雨主动履行了义务,把执行款294.28元交到了法庭。考虑到刘老太家离法庭40余里,并且年事已高,也没有便利的交通工具,让其过来领款极不方便,办案法官决定亲自把医疗费送给刘老太,所以有了开头的一幕。

    像这样为特殊当事人送款到家的事情,有的人可能认为是小事一桩,为这点事耽误一天时间,浪费司法资源不值得。该法庭法官则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服务无止境。

    近年来,该法庭以便民利民为突破口,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立案、审判、执行方式,通过上门送达、上门调解、就地开庭、送款到家等方式,将司法为民贯穿每一个环节,把司法的温暖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获得了老百姓的一致点赞,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公正司法:不分贫贱富贵

    72岁的王树亮是一名普通的农民。由于年轻时家庭贫困,兄弟3人都没能取妻成家,只好一起相依为命。2000年,王将省吃俭用积攒下的3000元钱借给了同村做生意的张某,约定月利率为1%,张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本息。2011年1月28日双方进行了结算,张某向王树亮重新出具了借据。此后,王树亮多次向张某催要借款。张某拒不偿还借款。无奈之下,王老汉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张某诉至法院,因为他知道张的哥哥是某公安局的副局长。张某也曾向王树亮说过,哥哥与县里的某领导系“铁哥们”,你起诉也不管用,法院也不会让你打赢官司。

    王老汉没想到交上诉状后,法院立即立上了案。办案法官告诉王老汉第二天带领法官去被告经营的门头上去找张某。刚到被告的门市部,张某得知王老汉起诉了他,恼羞成怒,朝着王老汉的头部就是一拳。王老汉躲闪不及被打倒在地,身体多处摔伤,送达的法官见状马上进行制止。张某还不依不饶地冲着王老汉大喊“打了你也白打,你起诉了也不会给你钱。”办案法官先让王老汉到附近的医院去检查伤情,然后向领导汇报情况。张某见事情闹得有点大,马上给自己在公安局的哥哥打电话,要求托关系“摆平”此事。某领导给庭长打电话,说让张某还给王树亮借款,就不要再追究张某的责任了。在法律与领导的“指示”之间,办案法官选择了前者。张某不仅偿还了欠款,还赔偿了老汉的住院花费800元,张某还要面临着司法拘留15日的民事制裁。

    王老汉拿到欠款和赔偿款后一直在嘀咕着:“以前总认为有‘关系’、有钱的人才能打赢官司,没想到我老汉也能打赢官司,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他的一双老眼中泛着泪花。

    在有些人的眼里,一切工作都要盯着领导人的指示和要求,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不是追求群众的满意,而是期许领导的认可,让领导关注和肯定,而该庭法官们始终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延伸服务:不分份内份外

    王良与葛振系一墙之隔的东西邻居关系,王良与葛振分别在靠近分割院墙处栽种了杨树,杨树成才后,对双方的采光和遮荫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于是,两家协商把树木全部伐掉。当王良把自己院内的树木全部砍伐后,葛振迟迟不伐。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后,王良起诉至法庭。经法庭调解,葛振砍掉了靠近王良分割院墙的4棵杨树。另外,还有一棵自然生长的榆树,因距王良的北房较远(4米多),葛振认为对王良造不成影响,所以没有砍伐,而王良坚决要求葛振砍掉这棵树。在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以葛振院内自然生长的一棵榆树因离王良的房屋较远,并未对王良的房屋的通风、采光造成实质妨碍为由驳回了王良的诉讼请求。到这里法院的工作已经结束,但细心的法官观察到,王良对此结果很不满意,有矛盾激化的苗头。于是,办案法官来到王良家中,对其进行判后回访,与其拉起了“家常”,并引用了“千里来信只为墙”的诗词典故。王良听后激动地说:“刚判决时我还有怨气,与葛振拼命的劲头都有,现在考虑法官判得公平公正、有理有据,判完之后还有‘回声’,这官司打得我心服口服”。

    在办理原告韩春与邢瑞离婚纠纷一案时,原、被告因感情不合分居多年,并且是原告韩春第二次提出离婚,被告亦同意离婚。可是,因原、被告都忙于在外打工,无暇照顾已上小学的儿子,原、被告的儿子与其爷爷奶奶在家,属于留守儿童,父母的离婚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产生了消极厌学的情绪。办案法官发现这一情况后,邀请了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少审法官,于2015年5月20日来到留守儿童家中。法官们对其进行耐心地交谈、疏导,并为其购买了书包、篮球、词典和部分学习用品,鼓励他不要因为家庭变故影响学业,要学会自强自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克服暂时的困难。该庭法官还与孩子结成帮扶对子,定期进行探望交流。孩子的奶奶激动地说:“没想到咱们无亲无故,你们对我们如此关心,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该庭庭长许秀杰说:“近年来,我们法庭注重转变诉讼服务思想,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理念,不等群众‘找上门’,而是将优质司法服务‘送到家’;工作不讲份内份外,只要是为了群众利益,都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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