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达坂城区法院法官烈日下监督改渠促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5-08-17 16:32:00


    本网讯(刘莎 马乐)  8月10日下午14:30,气温35度,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法院法官王红泉被烈日烤得汗流浃背,一辆挖掘机正“埋头”挖渠,直到四个小时后,这条引发邻里矛盾的水渠终于被改造完工,历时两个月的邻里纠纷彻底平息。

    2015年6月,达坂城区东沟乡村民马某和胡某因水渠改道问题闹到了法院。胡某将浇地用的水渠改道后,淹了马某家的果园,双方协商不成矛盾反而升级,甚至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也未能达成一致,马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胡某将水渠恢复至原状。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王红泉开庭审理该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态度坚决,对立情绪很大,在庭上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是相邻间用水纠纷,王红泉来到双方当事人的水渠进行现场勘察,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但因双方情绪都很激动,调解未能成功。

    8月4日,顶着烈日骄阳,在40度的高温天里,王红泉第二次来到双方水渠进行调解,马某在看到法官满头大汗,衣服都被汗湿透后,说道“法官,这么热的天你们为了我们的事情一趟一趟的跑,我愿意调解,只要对方把渠道改回原来的样子就行”。胡某表示不同意,他坚持认为渠道改回去之后会淹掉他家的后墙,会对他们家造成损害。

    在之后的一星期时间里,王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和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从相邻关系、民情民俗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8月10日,王红泉第三次来到水渠边,和双方一起看着挖掘机历经4小时的作业,将水渠挖成他们要求的样子。水渠挖好后,马某当场撤回了对胡某的起诉。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