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荣成法院推出“四个必须”做好信访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03 16:26:04


    本网讯(张阳阳)  为进一步推动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山东荣成法院牢牢把握导入、处理、退出三个核心环节,推出“四个必须”着力加强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成效显著。去年来,共受理涉诉信访52件次,办理进京信访案件11件次,其中涉及50人的案件全部化解,无一出现矛盾激化等情况。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进行管理,将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领导层级包案制,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包案人,对全院案件的化解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业务部门的案件具体负责,逐案把关;庭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案件全权负责,力争矛盾不上交。注重源头预防,强化干警信访化解“一盘棋”意识,自觉把涉诉信访工作内化为日常审执工作的一部分,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案件质效评查、案件回访、涉诉信访评估等工作,及时向下一环节作出相关提示,第一时间减少涉诉信访矛盾产生。

    二是必须亲自面谈。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实行领导带班接访制度,在办公楼设置16个接待室,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每天安排1名院领导带班接访,调度各部门接待当事人,并建立接访台账,当即能解决的问题当即解决,当即解决不了的,留下联系方式,由相关责任人7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联系,找出其信访矛盾切入点,有的放矢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为制订化解方案奠定基础。

    三是必须穷尽措施。细化信访案件分类处理,采取措施区别对待信访案件,对诉求合理且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解决;对于诉求过高、生活确有困难的,以帮扶为主,教育为辅,做到息诉罢访;对当事人认识偏差反复缠讼的给予耐心疏导,对无理非正常信访的及时终结,并注重跟踪回访,避免重复信访;对管辖范围之外需要移交其他单位、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和问题,在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提供“向导”服务,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

    四是必须及时反馈。对群众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具体诉求,在1天内进行移交分流,逐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防止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实现责任链接无缝化。责任部门要在包措施、包调处、包效果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并于7天内给当事人明确答复,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尤其是穷尽执行措施仍然无法执行的案件,要做好告知解释工作,赢得当事人理解。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