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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创新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提升质效
发布时间:2015-07-28 11:20:08


    本网讯(郭玲)  2015年,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以“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开展为契机,强化审判管理,狠抓审判质效,创新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推进司法改革。

    一是健全审管机制,狠抓审限管理。中站区法院相继出台《中站区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细则》和《中站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法》等制度,完善各类案件延期、扣审等审限变更事项的审批操作规程和监控考评机制。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每周发布院长督办令对未结案件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在本院LED屏幕上滚动播出。对长期未结案件存量较多的业务部门和主办法官进行重点督办,逐案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法官和包案领导,限期结案。自推行审限管理细则以来,中站区法院共发布36号院长督办令,对全院36件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办,目前已审结长期未结案件23件。

    二是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健全院长、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中站区法院于6月15日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按照社会影响大小、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程度,合议庭分为二个层级:第一级合议庭即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审理社会影响重大、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以及院长认为应当审理的案件。第二级合议庭即庭长、副庭长、法官合议庭。审理除第一级合议庭审理之外的所有案件。为弥补一线审判力量不足,实现审判过程的去行政化,新型合议庭制度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每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书记员。合议庭构成采取随机组成和相对固定相结合的形式,采用“1+1+X”模式(X为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同时,配套出台了新型合议庭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主审法官签发裁判文书和院领导签发裁判文书的界定标准和操作规程。自施行新型合议庭制度以来,新型合议庭审结各类案件110 件,主审法官独任审结各类案38件。

    三是完善审委会制度改革,合理定位审委会职能。为提高司法能力,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中站区法院建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解决审判执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统一司法适用,针对审判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的参考意见或建议。成立三个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分别是刑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民商事、行政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和执行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主审法院联席会议制度产生为审委会讨论案件进行了先行过滤,更大地释放了审委会精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案件审执质效。截止目前,主审法官联系会议共召开6次,讨论案件15件。建立审委会委员履职考评和内部公示机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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