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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干警执结案件助维权 当事人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5-08-04 14:35:43


    本网讯(翟玉华)  8月3日上午,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大门口鞭炮声声,卢争先激动地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交到该院执行一庭庭长朱连亭手中,感谢执行局的干警不辞劳苦,为他拿到了执行款。

    2012年8月份至9月份,被告张某、左某分数次向原告卢争先购买煤矸石1800吨,共计价款131400元。扣除已付款28000元,二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03400元且迟迟不愿支付,无奈之下,卢争先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左某给付原告卢争先煤矸石款87461.18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在法定履行期内,被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卢争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考虑到申请人家在安徽淮北且生活较为拮据,为了减少其往返奔波之苦,朱连亭庭长表示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件执结,减少当事人诉累。为此,他多次带领该庭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对其晓之以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了执行款,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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