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聂涛) 安徽界首法院执行法官于7月23日启程,冒酷暑、战高温辗转数千里奔赴云南省通海县,历时11天,成功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08年5月4日晚7时许,云南省通海县的谭某、葛某、张某驾驶的车辆违章停靠在漯周界高速公路避险道口边检修,此时,界首市沙北某村的高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刹车失灵风驰电掣般地冲向避险道口,因避让谭某、葛某、张某停靠此处的车辆,不幸撞上路边的水泥路墩,造成车毁人伤的交通事故。受伤后的高某住院疗伤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为索要医疗费他把谭某、葛某、张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阶段三被告未到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由谭某、葛某、张某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高某医疗等各项费用人民币9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高某向界首法院申请执行。
6年间,界首法院派员数次前往云南通海县执行该案,均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而无功而返,此案成了执行不能的陈年积案。正当申请人高某对于索要赔偿款不抱希望时,今年7月份,界首法院再次启动执行程序,指派两名精干执行法官,从界首乘汽车转道郑州,从郑州乘火车赶往昆明,再由昆明乘汽车前往通海县。到达通海县后,他们不顾山路颠簸和旅途劳顿,立即投入战斗。为防止打草惊蛇,执行法官秘密对被执行人谭某、葛某、张某在通海县所有银行的个人存款展开查询。经查实,被执行人谭某、葛某、张某在通海县某银行共有20万余元存款,执行法官从中依法扣划9万元,至此,一起拖了7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