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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五个室点”全方位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8-03 14:07:20


    本网讯(张佳阳)  黑龙江省穆棱市法院不断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设置了人民调解室、立案调解室、诉调衔接工作室、专家接谈室、信访接待室等五个“室点”,负责纠纷调解、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法制教育、信访服务等多方面工作。

    人民调解室,站好纠纷调解第一班岗。调解委员会全员参与人民调解室工作,确保人员力量充沛,纠纷解决及时。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派出相应法官专门负责纠纷调解工作,一名法官对应一个纠纷,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调解谁落实”的原则有序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主动受理和调解,将百姓的纠纷化解在源头。在调解纠纷时,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用最人性化的服务方式,努力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立案调解室,把好诉讼引导第一道关。 针对一些社区多发、易发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法官审核为调解可行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选择合理的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立案调解室工作主打“温馨”主题,专门选派3名业务精通、调解经验丰富、亲和力强的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以理调、以情调”三结合,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工作的为民、亲民情怀。同时定期选派法官开展巡回立案调解工作,借助巡回审判车深入街道、农家,将司法关口前移,让当事人少操心,少跑路,少花钱,努力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到调解工作中,把好诉讼服务第一道关。

    诉调衔接工作室,守好诉调分流第一道防线。诉调衔接工作室主要负责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与协调,该院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不同种类的纠纷进行细致的分流,并安排专门法官负责相应纠纷种类的专门调解管理,对分流出来的纠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解。把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分流到诉前调解。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请求;不能达成协议的,以及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的纠纷即时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专家接谈室,上好法制教育第一堂课。专家接谈室设在信访大厅,由各业务庭长组成接谈服务小组,倾尽所能为当事人提供资源倾斜。专家接谈室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教育服务的良好平台,通过一线法官的接谈引导,为当事人解疑释惑,提供专业知识的补充,避免一些由于当事人法律认识不足而造成的不必要麻烦。通过组织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专家接谈现场,共同学习交流,为当事人提供循序渐进的引导。为他们解决难题的同时,进一步了解群众法律短板,为今后法制宣传工作指明新路。

    信访接待室,抓好接访服务第一契机。严格落实《信访条例》、《信访工作流程规定》和《文明接待工作》,修订了《信访工作制度》,以规范法官接访程序和行为,使接访责任落实到人。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挑选政治可靠,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同志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学习,不断强化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力争当场答复解决,以高效率的服务让群众实现少操心、少跑腿。若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及时做好登记,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限期办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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