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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中院:将法庭作为法制教育课堂
发布时间:2015-07-31 14:49:15
本网讯(陈华) 近年来,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开展“法治六进”、“法院开放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全力推进审判工作与普法教育工作协调发展。近日,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市中院充分利用审理涉及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的资源优势,认真组织本院干警参加旁听案件,用身边鲜活的案例,扎扎实实开展警示教育。 加强内部队伍建设 强化司法廉洁性 7月28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本院干警旁听了潘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旁听干警们认真听取了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该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透露招标信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虽有自首情节,但仍难免牢狱之灾。休庭后,干警们一致表示,在当前不断加强的反腐倡廉形势下,通过旁听相关类型案件庭审,对广大干部进行应有的警示教育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广大干部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时刻敲响“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钟。 按照市中院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拓展法治教育的工作安排,该院将按照反腐警示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全体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让这些案例能够成为一面面镜子,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随时提醒大家守住职业道德底线,引起思想上的警钟长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打造法制教育基地 按照张春贤书记在2015年6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上提出抓好建强干部、教师、宗教人士“三支队伍”的要求,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院审判工作普法、教育的职能作用,坚持审判与教育并举原则,积极推进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和审判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在党政干部、教师、宗教人士范围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教师、宗教人士的法制意识,为促进依法治国工作有效开展,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市中院计划与相关部门形成庭审旁听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对一些有重大影响以及警示教育意义的刑事案件,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旁听,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实现案件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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