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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法院把好“四关”有效化解初信初访问题
发布时间:2015-07-28 15:10:43


    本网讯(陈彩云)  初信初访是群众信访活动的初始阶段,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就能有力地消除重信重访后患,减少非正常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发生,避免小事情拖成大事情,简单问题转化为复杂问题,小矛盾上升到大矛盾。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通过把好四关妥善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把好接待关。对初次来访群众,接访人员要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诉求、认真做好登记,经过查阅案件材料,对来访人的诉求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告知信访程序,由相关庭室在7日内答复来访人。通过热情、耐心的接访,进一步缓解来访人的对立情绪,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结率,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把好疏导关。在接访过程中,了解信访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后,有针对性地开展息诉息访工作。对情绪激动的初次来访群众,耐心劝导稳定其情绪,缓和矛盾。对无理的信访,加强教育疏导,努力使其解开思想疙瘩,服从法院裁判。如果发现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及时做好稳控工作,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把好反馈关。院党组重视化解初信初访工作,各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的信访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严格要求涉访部门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分管副院长、来访人和院信访室。相关责任人员要按要求及时当面或者通过电话、书面方式答复来访人,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初信初访问题。

    四是把好通报关。根据该院信访情况,每月出一期信访通报,及时分析通报上月接处信访情况和各部门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并提出今后的应对措施和建议,对可能存在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情况做好预警工作。通过及时的分析通报,加强法院干警的责任意识,避免对信访件推诿不办、拖延不办的现象,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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