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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四式法”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5-03-13 09:53:01
本网讯(张争旺 冯林彬) 为有效化解涉诉信访件,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采用亲情式服务、拉网式排查、联动式处理、高压式追究“四式”工作法,取得明显成效。 亲情式服务,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该院采取“三个一样”接待信访群众,即生人与熟人一样对待,本地当事人与外地当事人一样对待,有领导批示与无领导批示一样对待。信访接待大厅配置空调、饮水机、电话等办公设施,接待人员做到热心、耐心、诚心,一声请坐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再见相送。对信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坚持“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信访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拉网式排查,妥善处理信访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案件回头看活动,各业务庭对已结和未结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掉一个苗头隐患。特别对未审结、执结的敏感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对不稳定因素分析研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逐一制订控访方案。对于排查出的苗头案件登记造册,明确包案责任人,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稳控措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联动式处理,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对办理期限、办结率、办理效果实行量化管理。加强内部信息沟通,以党组会、审判委员会为载体,及时通报有关案情,采取应对措施。 高压式追究,给当事人明白答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重大信访案件由群众工作办公室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主动介入,接访当事人,认为案件确有问题的,定期向院审判委员会汇报,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若情况属实,则立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构不成违法违纪的,定期下发通报;对态度不端正、方法不得当等引起当事人合理怀疑等问题进行公示,使全体干警引以为诫,避免信访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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