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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偷鱼贼抗拒抓捕电死鱼塘主获刑七年
发布时间:2015-07-27 09:07:41


    本网讯(岑展君 黄锐)  两男子开着自制木船到水库电鱼,被水库承包者发现后发生冲突,男子在阻挡承包者时不慎让带电的网兜碰到了对方的身体,导致对方触电落水溺亡。7月24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喜才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2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李喜才伙同另一名男子驾驶一艘自制载有柴油机、发电机的木船,窜到贵港市港南区武思江水库北侧水域,用改制的电鱼设备偷鱼,后被水库承包者即本案的被害人张某某等人发现并制止。被告人李喜才在抗拒被害人抓捕其的过程中,不慎让带电的网兜碰到被害人的脸部,致使被害人触电落水溺亡。事发后,被告人驾船逃离现场,并将木船翻沉于武思江水库。同日23时许,被告人李喜才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以上事实。在该案审理期间,被告人李喜才的家属自愿代其赔偿被害人家属二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喜才盗窃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同时,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港南法院遂根据相关法律,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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