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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垦区法院:“道德讲堂”化解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23 16:58:49
本网讯(韦红杰) 2015年7月2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以“道德讲堂”的方式再次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经道德讲堂调解教育,双方当事人和好。 1997年3月,邹某与唐某登记结婚,双方于2001年2月生育一子。今年3月,邹某与唐某因唐某喝酒一事发生争吵,致使双方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唐某碍于面子未主动接邹某回家,由于家庭问题,他们的婚生子也于5月底掇学。邹某遂一纸诉状将唐某诉至法庭,坚决要求与唐某离婚。 庭审中,原、被告剑拔弩张、各执一词,对立情绪严重,虽经承办法官多次释明,双方当事人却相互较劲。庭后,承办法官又分别给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原、被告逐渐冷静下来。被告向法庭申请给予十五天时间协商庭外和解。 7月22日,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沟通后,达成共识:邹某和唐某通过庭审已经辨清了法理,只是碍于情面才互不相让。经过协调,承办法官在该院道德讲堂调解室内以道德讲堂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讲了“举案齐眉”的典故(后汉书.梁鸿传),希望他们能珍惜婚姻生活,在今后的生活中互相尊重,互相宽容,给孩子营造温馨、和谐的生活、成长环境。 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双方之间的隔阂渐渐被打破,时不时互相对视交流。之后,被告唐某当即向原告邹某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少喝酒,好好过日子。原告也表示愿意给被告一个机会,回家相夫教子。两人在调解室内深情相拥,后原告申请撤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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