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昌明) 2015年7月22日,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省离婚案。案件的灵活、快速处理,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经审理查明,2011年间,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城区的李西花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同乐镇的高达中在广东省中山市打工的时候认识,并发展为恋人关系,2013年3月7日双方来到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通贤镇民政机关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半年,双方各自到广东珠海市和中山市两地打工,至今没有生育子女。由于分居两地,双方产生矛盾,感情逐渐慢慢疏远。2015年7月6日,李西花诉至乐业县人民法院,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乐业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由于原告属于外省人,遂启动“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及时电话联系尚在广东打工的被告高达中,对其采用电话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最后,经过主办法官电话居中调解,促使电话两边的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一致同意离婚的调解意见。最后,主办法官及时将调解笔录用快递的方式邮寄给被告签字,然后让其及时邮寄回乐业县人民法院让原告予以确认之后,及时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双方对法院快速、简便、惠民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