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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行为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24 14:29:40
图为活动现场 本网讯(黄安 施信科) 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7月23日上午,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组织10余名法官在上饶县城旭日广场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就群众咨询的问题一一作答,并耐心、细致地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同时,法官还向群众详细介绍了该院近年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如刘某民间借贷一案,刘某向朋友借款46万元,到期未还,经法院判决刘某应归还46万元借款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刘某并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却相继将一套房产和一辆宝马车过户给其女儿(正在某大学就读)名下,致使债权人无法受偿。最终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依法对过户至其女儿名下的房产予以拍卖,所得价款支付给债权人,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群众充分了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引导基层群众自觉养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该院执行二庭庭长祝少波介绍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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