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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法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2 16:13:13
本网讯(林文瑶 冯镜光) 根据广西区高级法院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案件工作程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案件工作水平,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的现象发生,完善回访帮教工作,近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检查组到4个基层法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抽查、查看工作台账、听取负责人总结汇报等方式,对照检查内容对案件进行督促检查。 据统计,2012-2014年,防城港市法院刑事判处缓刑案件共496件,被判处缓刑人员625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件,提请撤销缓刑案件裁定收监4件。 检查组认为,防城港市法院的缓刑判决、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及提请撤销缓刑、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罪犯的案件作出裁定基本符合法定条件,适用法律正确。上述案件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交付社区矫正人员,基本做好告知当事人及交付材料等衔接工作。每年,各个基层法院都积极开展对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犯回访帮教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现象;也不存在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现象。对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撤销缓刑、对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的建议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决,将罪犯收监执行原判处的刑罚。同时,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存在问题,检查组对基层法院提出了整改意见,杜绝在今后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中存在类似问题发生。 通过此次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全面检查,促使防城港市法院在社区矫正执行工作方面严格掌握法律标准和适用条件,严格规范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秩序,加强改革创新,积极优化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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