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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多措并举办好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5-07-21 18:37:10


    本网讯(罗扬云 黄凡华)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借钱不还起诉到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增多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伤害了双方当事人的感情,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全力办好民间借贷纠纷案。

    打造“绿色通道”办理民间借贷维权纠纷案。鉴于民间借贷纠纷案具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特点,为及时、高效维护出借方的合法权益,宁明法院对民间借贷维权纠纷案,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宁明法院干警亲自上门立案,进村入屯送达案件材料。

    巡回进村入屯办案,将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宁明县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很多当事人居住在偏远的山区农村,许多双方当事人是朋友或亲戚关系。为了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挽回双方当事人的亲情和友情,宁明法院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村屯群众家中送达案件材料,开庭审理、调解案件。主办法官从诚信做人、老实做事、亲情可贵、珍惜友情、借钱还钱的角度出发,倾力说服教育借钱一方当事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办法官争取以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调解案件,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传授群众维权方法。结合部分群众因民间借贷手续不规范,维权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宁明法院组织干警到辖区乡镇集市和进村入屯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教育群众借钱时要签订借款合同书,以案讲法传授群众维权技巧和方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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