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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汪冬根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5-07-20 11:29:47
本网讯(刘恋 祖玉梅) 备受媒体和舆论关注的汪冬根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近日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汪冬根有期徒刑四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时判处被告人汪冬根将违法所得五万八千三百八十七元九角八分,退赔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4日,被告人汪冬根在江西省万载县城小北关路路口被张某某驾车压伤左脚,并于当日到万载县中医院治疗。为获取高额赔偿,汪冬根通过纠缠等方式,要求该院放射科医生郭某某为其出具“左外踝远端裂纹骨折可能?”的虚假检查结论,并要求骨伤科医生揭某某(另案处理)将其伤情作为骨折夸大治疗。 2010年8月12日,汪冬根对张某某及其驾驶的车辆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万载县人民法院立案后,为谋求胜诉,多获赔偿,汪冬根在伤情已痊愈的情况下仍长期在万载县中医院挂床住院,直至2010年11月17日方办理出院手续;被告人汪冬根又通过他人介绍,到万载县建筑某公司开具虚假工作证明和误工损失证明;此外,通过欺骗手段要求宜春某司法鉴定中心为其作出“十级伤残”的虚假鉴定结论。上述虚假材料均由汪冬根当庭提交法庭。 2011年3月7日,万载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采信了汪冬根提交的证据材料,判令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赔偿汪冬根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7133.34元。 同时查明,2011年被告人汪冬根秘密拍摄到魏某某与卢某等人打麻将的视频,并在社会上大肆宣扬。2012年7月份左右,汪冬根受郭某某请托,要求魏某某(时任万载县卫生局局长)违规为龙某某办理农医保报销事宜。因慑于汪冬根将该视频流传对自身不利,魏某某指示卫生局下属单位医保局工作人员违规为龙某某报销医药费11187.8元。 另查明,2013年1月22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汪冬根驾驶车辆在万载县万根竹路与正在骑车的易某某相撞,后相继赶到现场的易某某亲友揭某某、潜某某、龚某某和王某均要求汪冬根将伤者易某某送医院救治,汪冬根不仅不同意该要求,还叫汪某某(另案处理)赶来现场。汪某某纠集张某、黄某、冯某、叶某(均另案处理)到现场后,不顾在场交警的劝阻,漠视伤员易某某急需救治的事实,随意对被害人龚某某、王某进行殴打,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冬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进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58387.98元,数额巨大;采取要挟手段为他人索要国家财物,数额较大;指使他人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数罪并罚。寻衅滋事罪属共同犯罪。根据被告人汪冬根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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