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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合议庭
发布时间:2015-07-20 15:14:39


    本网讯(李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依法惩处力度,河北省元氏县法院依照上级部门的工作精神,经元氏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15年6月26日成立“元氏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司法执法协调联动领导小组”及“元氏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

  该院还明确了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谷树文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协调联动领导小组。相关业务庭室骨干为合议庭成员的涉及环境保护刑事、民事、行政的审判组织,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有效保障了涉及环境保护的各类案件的审理。大力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发展,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绿色崛起”工作开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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