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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中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老赖”账户
发布时间:2015-07-17 14:04:31
本网讯(谢辉) 7月15日下午,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成功利用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所回馈的信息,对一被执行人外地银行账户进行司法冻结。据了解,这是阿克苏地区乃至新疆南部法院首例利用此系统成功采取的异地银行网络冻结强制措施。 7月14日上午,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正式在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测试运行,该院执行局法官即通过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克州某公司在全国各大银行的账户信息。7月15日上午13时,农业银行反馈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在克州农行一营业网点有开户,账户有存款二十余万元。该院执行法官立即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向该银行发出冻结指令,轻轻点击鼠标,三十秒内就完成了整个网上的冻结申请,下午15时15分,系统将冻结信息成功反馈回该院。此次冻结从查询银行存款信息到成功异地网络冻结银行账户存款共用时3小时15分钟。 阿克苏地区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吐尔逊表示,在此之前,我们的执行法官只能采取传统的执行方式执行案件,总是毫无目标的满世界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仅工作效率低、成本高、难度大,且被执行人容易在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前转移财产。以这个案子为例,如果按照以往的方式,我们的两个执行法官必须驱车近千公里,来回最少用时3天时间才能完成整个冻结任务,现在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在办公室内就能实现对被执行人账户实施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不仅极大提高对此类财产的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而且会对现实的和潜在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从而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据介绍,随着该系统相关拓展功能的不断完善,还将逐步扩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范围,最高院将会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把被执行人名下的工商、房产、土地、车管等信息档案纳入全国执行查控系统之中。可以预见,随着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不断完善,查人找物之难将渐行渐远,“老赖”头上的“紧箍咒”也将越来越紧。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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