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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治良:海南法院司法改革试点要边实践边探索
作者:林嫩青 发布时间:2015-07-14 15:42:10
7月10日下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海南法院司法改革有关问题与现场法院内外人员进行交流。昌江法院院长熊大胜陪同调研。 董治良首先说明了此次调研的目的,他指出,海南作为第一批七省市司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领导支持下,司改试点工作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中。就人民法院而言,司法体制改革是要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要抓住司改的“牛鼻子”——司法责任制。从调研情况看,司法责任制运行平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海南法院司改试点先行了一步,无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要边实践边探索。希望法院内外人员能够谈一谈对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切身体会,有什么改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有什么举措值得推广,有什么不足需要法院改进。 座谈会上,现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和部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人员等人员畅所欲言,表示司法体制改革给法院工作带来积极变化,人大代表表示,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昌江法院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审判效率,值得肯定。法律工作者说,感触最深的是,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方便群众诉讼,特别是诚信诉讼制度的实施,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对不诚信诉讼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政协委员说司改后,法官主动意识增强,责任感增强,更加注重程序。廉政监督员建议,实行法官员额后,法官减少,但案件增加,要出台配套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有力支撑。人民陪审员建议广泛选任人民陪审员,制定人民陪审员的奖罚激励措施,提高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发挥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之间的优势互补作用。 董治良详细记录了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一一作了回应。董治良说,法官要有深厚法学功底,并不断通过实践积累审判经验和群众工作经验,在经验的积累上,只能亲力亲为。昌江法院由院庭长开示范庭的做法值得推广,法院的院庭长基本上来自于资深且优秀的法官,拥有娴熟的审判经验和扎实的理论水平,通过院庭长带头开示范庭,组织法官和陪审员观摩示范庭,学习点评,提高其审驾驭能力。发挥院庭长的指导示范作用对年轻法官,起到很好的教育帮扶作用。可以进一步挖掘内部优质资源,评选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审判质量过硬的资深和年轻法官开示范庭。 董治良强调,开弓没有回头箭,在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坚强领导和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相信法院能够把法院工作做好,把司法改革试点做好,按照总书记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体制改革的获得感,只有如此,改革才是达到了目标。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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