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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法院试行基层法庭自行执行本庭所审结案
发布时间:2015-07-13 15:06:34


    本网讯(郭永来)  日前,为缓解执行案件案多人少矛盾,河北宁晋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由基层法庭自行执行本庭所审结案件的制度。

  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执行案件693件,比去年同期高出62.68%,案件执结率仅18.61%,每个执行干警人手平均未结案件多达50多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执行工作已到了不能正常运转的状态。为解决这一问题,院党组责成审管办牵头,结合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调研组首先找到了基层法庭办理执行案件的法律依据,并对近几年受理的基层法庭申请执行案件数量进行了统计和测算,最终得出结论:由基层法庭自行执行本庭审结的案件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充分考虑到执行工作故而效果好。

  该制度规定,由基层法庭自行执行本庭审结的案件,但法官不得执行自己所办理的案件,必须严格裁执分离;对个别涉及房屋拆迁等难度较大的执行案件,执行局应全力配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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