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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社厅作为共同被告出庭应诉 全省首例
发布时间:2015-06-19 13:35:51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罗志坚 何艳) 6月17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因维持怀化市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作为共同被告在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参加诉讼,该案是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省首例。 2013年12月7日下午4点半左右,伤者候全忠在怀通高速机电二标项目部会同县路段隧道内安装灯具接线,在约5米高的钢管架上安装完灯具准备下来时,不慎摔下,经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等7种伤情。怀化市人社局认为候全忠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决定认定为工伤。 原告湖南省多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怀化市人社局认定候全忠的具体伤情存在异议,遂提起行政复议。省人社厅于2015年4月3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怀化市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多灵公司仍然不服,遂向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鹤城区法院行政庭受理此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3小时的审理。休庭后,合议庭对该案的事实及适用法律进行了评议,因部分证据需要核实,尚未形成具体的处理意见,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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