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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法官行使释明权避免16农户损失扩大
发布时间:2015-06-11 16:23:54


    本网讯(戴志美)  正值农耕时节,安徽省旌德县蔡家桥汤村的16户农户却没有忙于农耕,而是到法院打官司,追讨土地租金。近日,旌德法院受理了一批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

    2013年年底,汤某等16户农户与邢某约定将承包经营的土地出租给邢某种植葡萄。2014年邢某在出租的土地上种植了葡萄,但收成不好。到了2015年4月底,邢某仍没有向16户农户支付租金。16户农户无奈之下于2015年4月3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邢某支付2015年度租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赴现场查勘了出租的土地,发现租赁的土地上只有少量葡萄藤,大部分已经荒废。经询问,被告表示不再承包经营。正是农耕时节,若不及时进行耕作,今年又将没有收成,损失将会进一步扩大。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并向16农户释明应当要求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16户农户均表示要求增加诉请解除合同。经法官做工作,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先就解除出租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关于租金争议继续审理。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即日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被告返还租赁的土地。协议达成后,法官提醒16农户要立即耕作,不要误了播种期。目前,原出租土地均已种植了水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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