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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法官实地勘验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6-08 10:48:03
图为法官根据村委提供的现场图进行当场核对 本网讯(赵子诣 颜彬) 原告吕某某诉宋某某、程某某、杨某某三被告排除妨害纠纷案,原告吕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明确争议土地“四至”,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通知各方当事人并会同泗水县高峪镇某村村委会干部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调查,就有关问题详细询问了村干部,同时,对各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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