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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延长法院儿女儿童维权工作纪实
作者:杨晓亮   发布时间:2015-06-02 16:10:54


    近年来,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积极、优先、亲和、关怀”的司法理念,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用法律的金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0年被评为“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2年,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法院”,2013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 2014年被授予“延安市青少年维权先锋岗”称号,2015年被授予“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称号。

    一是注重调解。延长法院把“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针化为少年审判的具体实践,坚持把调解原则贯彻审判全过程,结合案件特点,巧妙运用“近”字贴心的“亲情法”、“稳”字当头的“降温法”、破”字入口的“切入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充分调动工会、妇联、街道居委会等积极因素,及时有效处理矛盾纠纷,做到“情理法”相融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以预防妇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工作重点,注重加强庭前社会调查工作,在调查走访中广泛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环境、平时表现、违法原因等因素,为庭审教育和准确量刑奠定基础,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律“保护伞”。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扶)养费、医疗费、教育费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充分利用小额速裁、诉前调解机制,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普通案件提速审理,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打造妇女儿童维权“高速通道”。确立"审理一件案子,总结一条经验,解决一个问题"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思路,针对家庭暴力犯罪、离婚原因等开展维权调研工作,并把调研成果转化指导审判工作,每年向社区、学校、妇联、共青等部门发司法建议,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三是倾斜保护。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2年延长法院成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由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女法官主审案件。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对强奸、拐卖、伤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坚持做到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打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离婚、抚养纠纷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定期回访、圆桌审判、人身保护令等制度,全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对一些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尽最大可能为她们减缓免诉讼费。

    四是延伸审判职能。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法制宣传日等节假日,通过巡回开庭、送法进社区、回访进家庭、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发放书籍等活动,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展板、标语等形式,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培训、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创建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知法、守法、懂法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2012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14件,按期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83.6%,累计为经济困难的弱势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11.72万元,拨付专项司法救助资金8.5万元,巡回办案20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12次,发放法律书籍及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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