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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法院:法制进校园 为青春护航
发布时间:2015-06-03 16:42:21
图为讲座现场 本网讯(李福宝 罗茂娇)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增加,犯罪人员低龄化的现状,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31日,云南省石屏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文生走进石屏县第一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该校初二年级400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结合现实中常见的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徐文生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生动地讲解了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刑事责任年龄如何划分及认定,未成年人的犯罪现状及反思四个大问题。为保证宣传效果,徐文生精心选取一些校内多发的、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通过学生故意伤害案的讲解,指导师生如何正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并针对在校学生发生的盗窃案件,引导学生要加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最后,重点宣讲了我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相关法律知识,鼓励青少年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我做起、增强素质、慎交友、敢维权,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讲座赢得了在座师生的阵阵掌声,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对如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为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对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较大推动作用。 讲座结束,校方表示:“法制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的初中学生正处于叛逆期,若在法治教育上稍有松懈,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司法部门经常开展这样的法制讲座十分有必要,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制观念,同时也使老师们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有了新的认识,希望法院能多到学校来开展类似活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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