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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获成效
发布时间:2015-03-09 10:34:58
本网讯(莫秋灵) 钟山县人民法院自2011年10月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以来,把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项举措大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12年8月,该院的刑事审判庭、民一庭、立案庭、城厢人民法庭、公安人民法庭五个创建部门获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妇女联合会颁发的 “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2014年8月,公安人民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被区高院、区妇联授予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一是建立全方位维权服务体系,以“六个一”为标准(一间办公室、一条热线、一本台账、一套制度、一支队伍、一个宣传专栏),钟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位,建立完善涵盖立案、调解、审判、回访、宣传等多方面内容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坚持“优先”原则,开设绿色通道及热线电话,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优”原则,及时提供法律救助,更高效快速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强化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由一名女法官任案件主办人或者合议庭成员,邀请人民陪审员及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尽量促成当事人消除矛盾、减少对抗、化解纠纷,帮助妇女儿童当事人重建和诣的社会关系。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通过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活动,发放资料、制作板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 据统计,自2011年10月成立以来至2014年12月,钟山县人民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五个创建部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共998件,其中刑事案59件,民商事案件939件,接待妇女儿童诉讼咨询超600人次,对外开展法制宣传、帮教帮扶、案件回访近120次,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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