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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年见朋友家未亮灯爬窗偷黄金转运珠获刑
发布时间:2015-06-01 14:31:13
本网讯(漆常青 漆小平) 朋友之间本应互相照顾帮助,可是这位“90后”小青年竟将贼手伸向朋友,当他晚上闲逛到朋友家楼下时,见朋友家未亮灯,便爬窗入室盗窃黄金转运珠等财物。5月28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汪翔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1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汪翔来到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发现他朋友黄某家未亮灯,便从楼梯间窗户爬入失主黄某家,窃得人民币540元、黄金项链一条、黄金转运珠一颗。经鉴定,被盗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1854元,黄金转运珠价值人民币363元。 另查明:2013年6月24日,被告人汪翔因犯盗窃罪被靖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75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汪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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