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趁机盗窃“麻友”钱包被判拘役6个月
发布时间:2015-06-01 09:53:20


    本网讯(王海波)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莆云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6月14日17时许,被告人彭莆云在一麻将馆打完麻将后,趁被害人黄某收拾麻将桌之际,将黄某的钱包盗走,包内有现金2000多元、华润万家购物卡一张、华为手机一部、钥匙一串。

    被告人彭莆云于2015年2月28日被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彭莆云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黄某经济损失2000余元,为此,被告人的行为取得了被害人黄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莆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彭莆云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审理中,被告人能当庭自愿认罪,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