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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人永恒的灯塔
——纪念邹碧华同志
作者:陈亦欣   发布时间:2015-05-27 10:31:40


    也许,没有人会记得1967年1月18日,这一天,他出生在江西奉新一个贫穷的小山村。

    也许,人们终将忘记2014年12月10日,这一天,他骤然与世长辞。

    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撰写《要件审判九步法》的他,不会忘记为了司法改革奉献生命的他,不会忘记毕生追求法律职业共荣的他。我们不会忘记,因为“邹碧华精神”将成为我们永恒的灯塔!

    我第一次知道邹碧华同志是2014年8月,我在长沙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的时候。为我们培训的老师有省高院的优秀法官,也有杰出律师和专家学者,他们多次不约而同地向我们推荐了邹碧华副院长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那时,我就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研读这部书籍,为自己以后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打下基础。

    但是,四个月后,我还没有完全领悟透这部书籍的精髓,邹碧华同志便阖然长逝。我常常在想,邹院长的逝世为什么会引起法律界乃至全社会的强烈关注?仔细研读他的事迹后,我发现他有太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他是80年代的北大法学本科生,但是并没有沉溺在历史的荣誉榜上,而是仍孜孜不倦的读研读博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他是高学历人才,但是仍然脚踏实地干了5年书记员、8年助审员,不骄不躁;他是法学专家,但是并不局限于精通本专业的知识,涉猎并熟练掌握社会、经济、数据信息等学科知识;他身居高位,但是在操刀司法体制改革的时候并没有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而是考虑了广大的年轻法官,力主避免“一刀切”,为年轻法官留出了发展的空间;他面临了各界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重质疑,但是并没有因此而退缩,反而戏说要有“拱卒子”的奉献精神……邹院长的一生凝聚着对法律的忠诚和奉献,凝聚着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勇敢和智慧。这种淬火铸就的精神,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更多的是自省与自新。

    我,2013年9月考入法院成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我希望按着2年书记员、1年助理审判员的轨迹顺利成为一名审判员。但是陡然却面临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与全面铺开,我原本期望的工作进程可能被打断,我手足无措、迷茫不知方向。可以说,我们这些新进干警在面对司法改革浪潮时,大都有了这样的无措感、迷茫感,我们在QQ群、微信群里发泄着自己的不满与不安,我们惧怕自己不能按期转为审判员,惧怕自己会成为名正言顺的劳动力,惧怕会自己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牺牲品……我们就如在浓雾弥漫的无边荒野里艰难跋涉。

    但是,邹院长的事迹似一盏灯火拨开了我眼前的迷雾、静谧了我的心灵——邹院长可以做5年书记员,我们为什么不能安心做好2年书记员的工作?邹院长做了8年助理审判员,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好可能会多几年的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邹院长始终坚持学习、博览群书,我们为什么不能沉下心来学习,努力提高自己?邹院长不顾自己利益为司法改革奉献生命,同为法律人,我们为什么要惧怕和哀怨?

追忆邹碧华同志,我们为他感到骄傲!他把短暂而永恒的一生献给了中国的司法事业,这种义无反顾的使命、这种催人奋进的信念,向世人诠释了什么人才配叫人民法官,什么人才配称为心灵的灯塔!

    当代诗人臧克家曾说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邹碧华同志虽然已经离世,但他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的勤奋好学、脚踏实地、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汇聚成一座明亮的灯塔,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哪怕雄关漫道、荆棘密布,我们也将勇往直前!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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